第一层至“此亦治天下者之过也”马被伯乐整治丧躯以殉礼乐制度是
第一层至“此亦治天下者之过也”,马被伯乐整治,丧躯以殉礼乐制度,是对动物天然本性的戕害。陶匠伤害植物土壤的本性也是如此。既然这些伤害到事物本性的行为被世人认为是治道,那么圣人伤害人性的行为被推崇也就不足为奇了。
第二层至“圣人之过也”,人的天性在本质上与动植物没有分别。上古之世可以达到大治的根本原因在于保持万物的天性。有才能者不过是尽其天性而为,不求一致,不设置标准尺度,不奴役驱使他物。一旦有了仁义标准,用礼乐来约束民众,必然有绝长续短,削足适履的情况,毁坏其固有天性来完成礼乐教化,就算再精美完善,也不过是离析破碎之举,无法顺应自然之道,万物之德。
第三层再用马做比喻,说明毁损天性的行为,会使民众丧失纯朴,学会诡诈,以机巧智谋为处世原则,胜人利己为生活追求。这样只能迫使民众运用智巧的手段来求取利益,破坏了和谐共处的局面。
本篇中所提到的治世之法,本于《骈拇》中的德,也就是保有万物天赋的本性。圣人的过错在于过度扩张自己的天性,以自己所见所得作为标准和法度,要求万物整齐划一。其制度越精密美善,越容易蛊惑民众,使之超出自己本性,过度推崇智巧,反成诈谋,只求利己。更甚者就能利用制度来谋取天下利益,这是下一篇《胠箧》的主旨。
马,蹄可以践霜雪,毛可以御风寒,龁草饮水,翘足而陆,此马之真性也。虽有义台路寝,无所用之。及至伯乐,曰:“我善治马。”烧之,剔之,刻之,雒之,连之以羁,编之以皁栈1马之死者十二三矣1饥之,渴之,驰之,骤之1整之,齐之1前有橛饰之患1而后有鞭策之威1而马之死者已过半矣。陶者曰:“我善治埴1圆者中规,方者中矩。”匠人曰:“我善治木,曲者中钩,直者应绳。”夫埴木之性,岂欲中规矩钩绳哉?然且世世称之曰:“伯乐善治马而陶匠善治埴木”1此亦治天下者之过也。
龁(hé):咬断咀嚼。
翘(qiáo):举起,抬起。陆:通“踛(lù)”,跳跃。
义:通“峨”,高峻。路寝:大厅,大殿。这里指行礼仪用的高台大殿。马所生活的区域是原野草陆,高台广殿对于马来说是没有用处的,但人们设定礼仪制度,拘禁马匹于高台之下,广殿之内。
伯乐:孙阳,字伯乐,秦穆公时期人,善于挑选和训练马匹。
烧:用铁器在马身上烙火印。
剔:同“剃”,剪短马毛。
刻:修饰,这里指削刻马蹄。
雒(luò):通“额”,额头。这里指在马额头装上装饰,即当卢。以上四种行为都是对天性的伤害,是求齐整统一的结果。
连:联结,绑住。羁(jī):马笼头。(zhí):绊马索,交叉拴在马前腿上,可以限制马的行动,防止马跑远。
编:排列。皁(zào):马槽。栈:木排,铺设在马棚中用以防潮,又称马床。
十二三:十分之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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