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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过之法第三是要发勇心了凡先生认为人们不能改掉自身的过错多数

2022-05-31 19:36:52 发布 浏览 600 次

改过之法,第三是要发勇心。

了凡先生认为,人们不能改掉自身的过错,多数是由于拖沓和畏难退缩的缘故,因此必须发奋振作,当机立断,不可优柔寡断,不可消极等待。罪过这东西,小的像钻进肉中的芒刺,应该尽快剔除;大的像手指被毒蛇咬啮,为防止毒汁扩散,应当赶紧斩断手指,不能有丝毫迟疑。《论语》有云:“君子不重,则不威;学则不固。主忠信。无友不如己者。过,则勿惮改。”“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有了过失就应当及时改正,不可因畏难而苟安。二程(程颐、程颢)也曾说:“学问之道无他也,知其不善,则速改以从善而已。”

具是三心,则有过斯改,如春冰遇日,何患不消乎?然人之过,有从事上改者,有从理上改者,有从心上改者;工夫不同,效验亦异。如前日杀生,今戒不杀;前日怒詈,今戒不怒:此就其事而改之者也。强制于外,其难百倍,且病根终在,东灭西生,非究竟廓然之道也。

詈(lì):骂。

如果拥有了羞耻之心、畏惧之心和勇敢之心,那么有过错就可以立刻改正,就好像春天的冰遇到了太阳,还害怕不会消解吗?然而,人的过错,有从事情本身改正的,也有从情理上改正的,还有从心理上改正的,改正的方式不同,取得的效果也有差异。比如前一天犯了杀生之戒,今天不再杀生;前一天犯了生气骂人之戒,今天不再生气:这就是从事情本身来改正的。这种方式是从外面进行强制,所以会有百倍的难度,而且引发过错的根源始终存在,消灭了东边的,西边却又发生了,终究不是彻底根除过错的方式。

【点评】

知耻心、敬畏心、勇猛心,是了凡先生所提出的改过的三个步骤。知耻是“惭心所”,是从内心里觉悟,是开悟自觉;畏惧是“愧心所”,是外力的加持,使人不敢胡作非为。《百法明门》里有一个善法就是“惭愧”,人若能有惭愧心,必定有所成就。具足惭愧,才产生出勇猛心来改过。具备了这“三心”,就能智慧增长、业障消除了。

了凡先生指出发“耻、畏、勇”三心为改过之因之后,继续指出改过之法,即示“事、理、心”三路。就是说,人们对于所犯过失的改正,遵循的路径是不同的,有从事情本身进行纠正的,有从情理上加以纠正的,有从心灵上加以纠正的。不同的改正方式所需要下的功夫不一样,所取得的效果也大不相同。

首先,从事相上改。比如有个人前天杀害了生灵,现在不再杀生;前天生气骂人,现在不再发怒,这就是从事情本身进行纠正。这种改过方式主要是从外部采取强制性手段,所以困难比较大,而且导致错误的根源始终存在,这一方面的过失没有了,那一方面的问题又会产生,因此,从事相上改,不是彻底根除过失的好方法,即所谓的“治标不治本”。

善改过者,未禁其事,先明其理。如过在杀生,即思曰:上帝好生,物皆恋命,杀彼养己,岂能自安?且彼之杀也,既受屠割,复入鼎镬,种种痛苦,彻入骨髓;己之养也,珍膏罗列,食过即空,疏食菜羹,尽可充腹,何必戕彼之生,损己之福哉?又思血气之属,皆含灵知,既有灵知,皆我一体;纵不能躬修至德,使之尊我亲我,岂可日戕物命,使之仇我憾我于无穷也?一思及此,将有对食痛心,不能下咽者矣。

鼎镬(huò):烹饪器具,古代酷刑用鼎镬煮人。镬,似大鼎而无足。

戕(qiānɡ):杀害,残杀。

善于改正过错的人,没有在事情本身上改正之前,会先弄清楚其中的情理。比如有了杀生的过错,就会想到:上帝喜欢生育万物,万物都会眷恋生命,杀了别的生命来养活自己,自己怎么能够安心?而且这种杀生是既要受到屠宰刀割的痛苦,还要再被放进锅里水煮油煎,各种痛苦,都深入骨髓;要养活自己,山珍海味,吃过也就完了,这样的话,五谷蔬菜都可以充饥,又何必残害别的生命,来减损自己的福报呢?又要想到那些有血有肉的生物,都有灵性与知觉,既然有灵性和知觉,也都与我是一体的;纵使不能自己修成至美的品德,让它们尊敬我、亲近我,但怎么可以每天都残害它们的生命,让它们永远地仇视我、怨恨我呢?一想到这里,就会面对这样的食品而感到痛心,难以下咽了。

【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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